本报驻美国特约记者 京 毅
近年来,随着中美关系的不断向前发展和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演艺团组通过多种渠道走进美国演出市场。据统计,2014年前三季度共有近千支各类中国文化团体到美国进行文化交流或商业演出活动,中美文化交流呈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也应该看到,许多中国演艺团组不了解美国表演艺术市场,往往自掏腰包支付了大量费用却无法达到很好的演出效果。本文试图对美国非营利表演艺术市场及美国表演艺术“推出人”制度做简单介绍,希望对国内演艺团体今后访美有所借鉴。
美国表演艺术市场划分
美国表演艺术市场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娱乐市场,在中国闻名遐迩的纽约百老汇音乐剧、拉斯维加斯赌场上演的杂技秀和在体育馆内举办的各种流行歌手演唱会等均为此类。其主要特点为娱乐性强,节目内容的创作以吸引观众购票观看为目的,票房收入占整个营收的90%以上,不能接受社会捐赠,政府对此类项目也不予资助,营收部分在年底可进行股东分红。
第二类是以艺术为中心的非营利市场,主要包括美国各大学校园内的剧场演出、城市中心区内的非营利剧场演出、歌剧院演出、交响乐演出、芭蕾和现代舞演出市场等。其特点是以艺术创作为中心,营收60%至70%靠社会捐赠,10%靠政府资助,票房收入只占整个年度运营费用的20%或更少,且营收部分不得分红,必须转入第二年度的运营费用。
第三类情况较为特殊,美国表演艺术市场的爵士乐和乡村音乐等既在酒吧等营利演出场所演出,也在大学剧场等非营利演出场所演出。
“推出人”制度
美国的演出市场大部分为非营利演出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非营利演出市场已形成以演出“推出人”为核心的美国演艺市场推出制度。
表演艺术推出制度即一个表演艺术场所或机构(如剧场、表演艺术团体、大学表演艺术系等)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段在其剧场内推出多台表演艺术产品,并对上演的产品支付演出费用的行为。而“推出人”往往是该表演艺术场所或机构的负责人或节目部主任,手握推出哪部作品或艺术家以及支付多少演出费用的决定权。
“推出人”所属的机构均为非营利,大部分为美国各大学和主要城市中心区的剧场,也包括部分著名歌剧院、交响乐团和芭蕾舞团等。每个机构每年在其剧场推出自己的演出季,时间跨度从当年的9月至第二年的6月。一旦选定推出的作品,该机构将负担所有与演出有关的费用并为艺术家支付演出费。
艺术性和艺术表现力(非娱乐性)是演出“推出人”在挑选推出的产品和艺术家时的首要考虑。“推出人”会仔细了解该产品是否能够体现艺术家对艺术的追求,并不是单纯为取悦观众而改变产品内容。其次,“推出人”还要考虑产品的教育性。由于大部分的剧场在大学校园内,所以“推出人”会思考推出的产品能否给在校学生带来多元化的艺术启迪。最后,推出人会了解产品推出的可行性,包括演员人数、档期、道具运输、舞台要求和演出费等是否与剧场的能力相吻合。“推出人”通常通过艺术家自荐、同行推荐和网络媒体等初步了解艺术家的基本情况,随后通过参加美国几个地区性表演艺术年会做出是否最终推出该艺术家的决定。
美国共有3个地区性的大型表演艺术产品交易年会,分别为美国西部艺术联盟年会、美国中西部艺术联盟年会和美国南部表演艺术交易会,以及全国性的表演艺术“推出人”协会年会。上述年会中,前3个集中于每年9月,陆续在美国西部、中部和南部的城市召开,全国性的表演艺术“推出人”协会年会于每年1月在纽约召开。“推出人”往往参加9月举行的一个或多个年会,挑选希望推出的艺术家,观看文字、视频资料以及现场展示,然后在接下来的3个月通过网络与艺术家或其经纪人进行沟通,在次年1月的表演艺术“推出人”协会年会上完成签约。